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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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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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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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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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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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市人民医院高敏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采购项目,详见第三章项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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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且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4、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
生产商应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以上资料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外均可为复印件,但必须加盖生产商公章。
代理商应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除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表可为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和代理商公章(进口产品只需加盖代理商公章)外,其余均为原件。
5、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
6、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6.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6.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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